“三萬多一年的學費四川成都天府航空學院學費,600一個月的生活費四川成都天府航空學院學費,娃兒每天吃不飽”“學校最初承諾的每周一節(jié)外教一節(jié)中教的英語課,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就消失了”“我們讀了兩年,到我們走之前已經換了9個老師……”
因為這則超千字的大眾點評匿名差評,成都市成華區(qū)的江女士于2022年1月被其點評的幼兒園告上法庭,原告指出江女士侵犯名譽權,要求其賠款12000余元。
3月1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獲悉,該院已于上月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被告江女士發(fā)表的言論是就自身感知發(fā)表評價及希望改進的建議,盡管在個別地方用詞激烈,但并未虛構或編造事實,被告的言論也并未達到“誹謗、詆毀”的程度。同時,原告也未提交證據證明因被告的言論造成幼兒園社會評價的降低及直接經濟損失,江女士不構成對涉事幼兒園的名譽權侵權。
【吐槽】
家長網上點評幼兒園伙食差等
幼兒園將其告上法庭
“三萬多一年的學費,600一個月的生活費,娃兒每天吃不飽……”2021年7月中旬,成都市民江女士在大眾點評網站以“匿名用戶”的身份吐槽孩子所在的幼兒園。
然而,因為這樣的評論,江女士被幼兒園一紙告上了法庭。2022年1月,成都市成華區(qū)盡心上蒙特梭利幼兒園向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提出四點訴訟請求四川成都天府航空學院學費:1.要求江女士刪除針對幼兒園的惡意評論,并進行書面及當面賠禮道歉,并主動、積極配合原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在幼兒園微信公眾號將道歉信公開)四川成都天府航空學院學費;2.要求江女士承擔幼兒園的合理維權支出共計2066元;3.要求江女士賠償幼兒園直接損失10000元及間接損失(因被告發(fā)表惡意評論而給原告造成的生源影響);4.要求江女士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對此,作為學生家長的江女士感到不解。她認為,自己在該幼兒園消費了兩年,她發(fā)布的評價是基于這兩年的真實評價,并不存在惡意評論。其次,大眾點評開通了評論通告,自己就有權進行合理評論,而且評價也通過了平臺審核。另外,“三萬一年的學費,600一個月的生活費”,這些都是事實,并不存在虛構。
江女士表示,自己多次和幼兒園溝通,比如開家長會時,幼兒園會給家長一張匿名表,她在上面提出過建議,但幼兒園并沒有采納,所以最終在大眾點評提交了自己的意見。
【庭審】
法院:家長發(fā)表意見,并未“誹謗”
不構成侵犯名譽權
2022年2月8日,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公開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
法院審理發(fā)現(xiàn),2021年7月,江女士在大眾點評網上針對盡心上蒙特梭利幼兒園匿名發(fā)布了長達1000余字的評論。評論中,江女士提及孩子在幼兒“每天都吃不飽”,伙食“素菜偏多,肉大多都是肉沫”;教育方面,學校“最初承諾的每周一節(jié)外教一節(jié)中教的英語課”消失了、“學?;顒犹佟鼻摇懊繉W期老師都在換”“讀了2年已經換了9個老師”;管理方面,因為疫情影響,“明明有六七個月沒有讀,但只退兩個月的學費”等等。
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1.被告江女士是否存在侵犯原告名譽權的行為;2.如構成侵權,被告江女士應當如何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被告江女士作為學生家長,在伙食、活動、課程設置等方面對幼兒園日常經營行為,就自身感知發(fā)表陳述和評價及希望改進的建議,盡管在個別地方有用詞激烈和情緒化表達之處,并未虛構或編造事實。被告發(fā)表部分言辭中對于原告的主觀臆測,系基于自身的認知局限,不能認定具有主觀上的惡意。因此,被告的言論并未達到“誹謗、詆毀”的程度。
同時,原告幼兒園也未提交證據證明因被告的言論對幼兒園社會評價的降低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該幼兒園作為經營性企業(yè),應當接受社會的評價與監(jiān)督,并應對輿論具有一定的包容度。
綜上,法院認為,江女士不構成對盡心上蒙特梭利幼兒園的名譽權侵權。
紅星新聞記者 戴佳佳
編輯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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